解密唯一国家级PPP引导基金

蚌埠城投网 - 日期:2017-05-02 10:44:37 - 来源:安徽省建投公司 - 浏览:

解密唯一国家级PPP引导基金

  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近期赴重庆和河南对PPP立法进行调研,这意味着PPP立法工作的实质性推进 

   “截至2016年年底,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已经签约517亿的项目,其中132亿是直接投资的项目,385亿是和9个省财政部门成立子基金。”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业务部副总经理周宁东,在4月7日举办的第18期“中国PPP沙龙”内部研讨会上称。 

   中国PPP基金是由国务院批准、财政部牵头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十家金融机构共同设立的,注册资本1800亿,是唯一的国家级PPP引导基金。周宁东在上述研讨会上首次透露了中国PPP基金筛选项目的标准、投资的方式、进入项目的时点等。 

   基金投向微调 

   2016年12月,财政部公布了中国PPP基金与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等9省区分别签署合作设立省级PPP基金的协议,基金总规模437亿元,其中中国PPP基金出资385亿元,9省区共出资52亿元。周宁东直言,中国PPP基金首先对财政部项目库的项目进行梳理,选出双方都有意愿参与的项目,然后倒推出来每一个子基金需要的规模。 

   一般市场化的基金是通过地方政府出一部分资金,地方的银行以1:5或者1:9的方式出一部分资金,采取放大杠杆的方式建立基金。但中国PPP基金仅由中国PPP基金和地方财政出资,直接投入到项目上。在周宁东看来,这样一方面可以控制地方债,另一方面可以避免其他金融机构都需要走完内部风控程序再决策,从而提高了决策效率。“一般来说,我们的决策一两个月就能做出,因为授权很充分。”周宁东称。 

   除了和地方财政部门合作设立子基金,中国PPP基金也直接进行投资。截至2016年底,直接投资的规模达到132亿元。筛选的标准是支持国家或省级重点项目、列入财政部或者发改委PPP项目库的项目,以及“金额较大、原则上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亿元的项目”。周宁东解释称,目前中国PPP基金人员有限,共计30余人,所以投资团队没有太多的精力,只能优先做比较大的项目。 

   中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融资支持基金虽然早在2015年成立,但是在2016年3月才成立中国PPP基金公司,2016年7月才成立中国PPP基金管理公司,正式的投资运营工作则从2016年8月份才开始。 

   据《财经》记者梳理近期信息发现,2016年底,中国PPP基金公司对各省市进行密集地接触和洽谈,才得以在2016年底以385亿元迅速落地9个子基金,共计164个项目。 

周宁东透露,中国PPP基金偏好于以股权投资的方式参与,为的是践行其“引导、规范、增信”的目标定位。只有作为项目的股东,才可以和项目共担风险、共享收益,从而体现出中国PPP基金的增信作用。 

   “中国PPP基金进入项目的资本金是有上限的,即不超过项目规模的10%,不超过项目资本金的30%,这样能参与更多项目、更好地发挥引导作用。”周宁东称。 

   为了体现其规范作用,中国PPP基金可以与项目生命周期保持一致,投资期甚至可以长达30年,与市场化基金有所不同。而且,对项目的预期是合理的投资回报,不要求地方提高担保、差额补足、股权回购等兜底承诺。 

   至于参与进入项目的时点,中国PPP基金倾向于在招标采购之前,与地方政府达成一致。提前介入的好处是,可以给该项目增信,对于社会资本的吸引力更强,从而降低项目总体造价和成本。 

   当然,中国PPP基金也可和社会资本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或者受让政府方或社会资本方的股权,前提是招标文件没有禁止该项目在建设期的股权转让行为。 “按照今年部里面的要求,今年中国PPP基金的投资重点,一个是信托产业,一个是拉动民营资本。目前的实操中,越是大项目越是国企央企参与的多,今年要发挥好引导民资参与PPP的作用。”周宁东透露。 

   立法工作开启 

   在上述PPP内部研讨会上,财政部条法司副司长周劲松还透露了PPP立法的最新进展。清明节前夕,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赴重庆和河南对PPP立法进行调研。

 
   《财经》杂志曾报道,2016年7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一声令下,原由发改委和财政部的各自推动的特许经营和PPP立法工作合二为一,转由国务院法制办牵头,推进单一法案的立法工作。但《财经》记者获悉,截至8月中上旬,法制办还未开展实质性的工作,可能仍处于消化发改委和财政部立法成果的阶段。(见《财经》杂志2016年第23期,“PPP立法曲折路”) 

   而上述三部门赴重庆和河南进行PPP立法调研,至少意味着PPP立法工作已经实质开展起来了。2017年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显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引入社会资本条例》被列为“全面深化改革急需的项目”。 

   
周劲松透露,列入“急需项目”意味着,恐怕要在今年之内力争早一点出台。按照现在的程序,需要法制办起草之后公开征求意见。 

   “PPP是创新,但立法需要规范,创新和规范本身就是一对矛盾,怎样合理把握非常重要。为了不给PPP带来太多的阻碍,PPP立法不会规定地太细枝末节,更多的是原则性的规定,起引导作用。”周劲松直言。 

   至于到底是一步到位出台PPP法律,还是出台条例,也曾引起业内的讨论(见《财经》杂志2016年第23期,“PPP立法曲折路”)。周劲松透露,原来的思路是能出台法律就尽量出台法律,但是现在思路有调整,因为法律修改起来更麻烦一些,所以先在政策适用范围内,制定条例,之后再出台相关法律。 

   据悉,2014年以来这一轮PPP发展热潮,财政部和发改委密集发布了诸多文件来规范PPP发展,但法律层级都不高,2015年6月,发改委等多部门共同颁布《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是PPP领域迄今为止层级最高的文件。 

   而且部门的文件之间也常有不协调之处,因此业内非常关注和呼吁PPP法的出台。此前发改委主导制定“特许经营条例”,财政部主导制定“PPP法”,业内对“两法并一法”的呼声很高。(来源: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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